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各门类档案的质量要求,总的是:遵循文件材料的形成规律,保持彼此之间的有机联系,区别不同价值,便于保管和利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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卷内文件材料必须准确反映学校教学、科研和管理活动的真实内容,手续完备,制作和 书写材料利于长期保存。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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管理内容的档案按问题、时间或重要程度排列,要注意密不可分的材料排列顺序:批复在前,请示在后;正件在前,附件在后;印件在前,定稿在后;定稿在前,历次重要 讨论稿在后;结论性材料在前,依据性材料在后。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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立卷视文件材料数量的多寡进行。当同一问题的文件多时,可单立一卷,一般不超过120页;当问题单一,文件较少,又不便一起归类时,可立薄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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卷内文件材料按顺序排好后,装订的案卷无论单面或双面,只要是书写的文件材料,均应依次在非装订线一侧下角编页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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卷内文件材料情况说明,应填在备考表内。若无说明,也应将立卷人、检查人姓名、时间写上。检查人应是立卷单位负责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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案卷题名应简明确切,体式一致。一般包括主要责任者、内容,名称(文种)等。一般写在卷面,不超过50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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要去掉卷内文件上的金属物,托裱破损文件,字迹稍模糊的应复制与原件放在一起。