各教学(科研)单位:
学生档案是学生在校期间形成的记录学生个人经历、政治思想、专业能力、日常表现等内容的文字材料,是干部人事档案的重要组成部分,是用人单位全面了解和选拔使用人才的重要依据。为保证毕业生档案齐全完整和及时转递,请各教学(科研)单位按照如下要求及时、准确、有序地完成2023届毕业生档案归档工作。应届毕业生合影照片(电子版原版)于6月27日前发送至档案馆邮箱:lsdag@lnnu.edu.cn,纸质版照片送至档案馆102室李老师。
一、责任人
毕业生档案归档工作由毕业年级本科生辅导员、研究生辅导员负责。
二、工作任务
各教学(科研)单位归档前请做好如下几方面工作:
1.准备好应装档案材料。
本科毕业生归档材料:
(1)高等学校毕业生登记表;
(2)学士学位申请表;
(3)毕业成绩单;
(4)诚信档案;
(5)奖励材料;
(6)教师资格认定申请表;
(7)校级学生干部登记表。
其中前4项为必备材料,其余材料有则一并装入。
硕士毕业生归档材料:
(1)毕业研究生登记表;
(2)硕士学位申请书;
(3)毕业成绩单;
(4)奖励材料;
(5)学籍异动材料;
(6)教师资格认定申请表。
其中前3项为必备材料,其余材料有则一并装入。
博士毕业生归档材料:
(1)毕业研究生登记表;
(2)申请博士学位资格审核表;
(3)授予博士学位审批表;
(4)毕业成绩单;
(5)奖励材料;
(6)学籍异动材料。
其中前4项为必备材料,其余材料有则一并装入。
2. 将档案材料按照人头分开,每人一卷整理后,按照学号顺序从小到大排列(毋须区分专业)。
3. 2022年12月及之前毕业的研究生档案材料尚未归档的,请于本次一并归档。
三、工作流程
1.做好归档前的准备;
2.查看归档时间;
3.按时到档案馆归档;
4.档案材料经检查合格,分装档案;
5.密封档案袋;
6.按派遣方案将学生档案重新排序。
具体装档流程和注意事项,请观看《毕业生档案装档指南》。
观看方式:访问辽宁师范大学档案馆官方网站(网址:http://dag.lnnu.edu.cn)→下载专区→档案归档→档案归档学习视频→学生档案归档流程与要求
四、时间安排
为保证毕业生档案归档工作有序顺利完成,请各教学(科研)单位务必严格遵守以下时间安排,按时到档案馆归档,本科生和研究生档案材料同时归档。
序号 |
单位 |
日期 |
时间 |
1 |
国际商学院 |
6月19日 |
8:30 |
2 |
国际教育学院 |
9:30 |
3 |
物理与电子技术学院 |
14:00 |
4 |
化学化工学院 |
15:00 |
5 |
地理科学学院 |
6月20日 |
8:30 |
6 |
政府管理学院 |
9:30 |
7 |
体育学院 |
14:00 |
8 |
美术学院 |
14:30 |
9 |
马克思主义学院 |
15:00 |
10 |
教育学院 |
6月21日 |
8:30 |
11 |
心理学院 |
9:30 |
12 |
数学学院 |
14:00 |
13 |
海洋经济与可持续发展研究院 |
14:30 |
14 |
脑与认知神经科学研究中心 |
15:00 |
15 |
外国语学院 |
6月25日 |
8:30 |
16 |
文学院 |
14:00 |
17 |
生命科学学院 |
6月26日 |
8:30 |
18 |
音乐学院 |
9:30 |
19 |
历史文化旅游学院 |
14:00 |
20 |
法学院 |
15:00 |
21 |
影视艺术学院 |
6月27日 |
8:30 |
22 |
计算机与人工智能学院 |
14:00 |
五、注意事项
1.档案材料中的个人签字、日期、印章要完整。
2.各教学(科研)单位到档案馆归档时务必由毕业年级辅导员带队。
3. 分装档案材料时避免张冠李戴情况发生,特别要注意同名同姓同学的档案材料不要错装。
4.负责毕业生档案材料整理、归档的人员必须严格执行国家有关档案管理的规定,在毕业生档案材料整理、归档过程中,未经主管部门同意,不得擅自抽取毕业生档案材料或添加无关材料。
六、联系方式
联系地址:黄河路校区北院崇文路档案馆(校史馆)楼。
学生档案室(毕业生人事档案)咨询电话:(0411)82159368。
综合档案室(毕业生成绩、学位、学历等)咨询电话:(0411)82158421。
档案馆网址:http://dag.lnnu.edu.cn(可于此网址查询毕业生档案去向)
查询方式:档案馆网站→快速通道→下方第二个选项毕业生档案去向查询
档案馆微信公众平台:辽宁师范大学档案馆校史馆 (可于此公众号查询毕业生档案去向、提交学籍证明需求)
查询方式:微信公众号首页→中间档案馆→上方第一个档案去向
辽宁师范大学档案馆(校史馆)
2023年6月8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