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2024级本科新生档案和学生登记表归档工作的通知

发布时间: 2024-09-18 浏览次数: 作者:

  

各教学科研单位:

  学生档案是在学生培养和管理活动中形成的,反映学生个人经历、德才能绩、学习和工作表现, 以学生个人为单位集中保存的历史记录材料。按照《辽宁师范大学学生档案管理办法》规定,新生资格审查通过,完成学籍注册后,学生档案需移交档案馆集中统一保管。为确保新生档案完整、规范移交入馆,现就相关事宜安排如下:

  一、归档工作负责人:

  各单位本科新生辅导员。

  二、归档材料

  1.学生登记表;

  2.高中、高考档案(高考报名表、高中毕业生登记表、其他学籍材料);

  3.团组织材料(入团志愿书);

  4.正式党员材料

  三、新生档案整理和归档要求

  1.将高中、高考档案从原档案袋中取出,平整展开后装入新生档案袋内,原档案袋毋须装入档案;

  生源地为山西、广西、江苏、天津的学生通常没有纸质高考、高中档案,需在招生录取系统中统一打印,并加盖本科招生与就业处公章,装入新生档案。上述诸省的学生如有素质手册等材料,需一并装入档案。(注:打印的录取信息表不算学生的高中材料,上述诸省新生档案移交清单中需注明缺档情况:某省无高中纸质档案 )

  2.团组织材料,请将入团志愿书从信封中取出后平整展开,将入团申请书夹在入团志愿书中,团员档案空袋毋须装入档案。

  3.缺少高考、高中档案、团组织材料的学生档案,须由学生本人写书面说明,注明材料缺失原因,签名后暂归入档案袋中。请督促学生尽快将所缺材料补齐,及时归档,档案材料缺失可能对学生毕业后报考公务员、事业单位等就业升学造成影响。

  4.团员证、高中毕业证、各类获奖证书原件、录取通知书、高中生素质手册(无纸质高考材料的除外)等材料不要装入档案,可返还学生本人。

  5.将印有学生基本信息的纸签粘贴到档案袋正面左下角

  6.装档时切勿张冠李戴。

  7.填写新生档案移交清单(附件1)并加盖学院公章,一式两份,如有无档、缺档等情况请在清单上注明,移交清单随新生档案一并归档。

  四、学生登记表的归档要求

  1.学生登记表一式两份,一份装入学生档案(彩色照片版);另一份按专业、学号顺序排列好,在移交新生档案时一并存档。

  2.学生登记表需加盖学院公章。如在填写学生登记表过程中出现涂改情况,需在涂改处加盖学院公章(涂改处不加盖公章可能影响政审,请务必重视)。

  3.填写学生登记表目录(附件2),一式一份。

  4.学生登记表、学生登记表目录需为原件,不得将复印件归档。

  五、新生档案归档时需要移交的材料

  1.新生档案(按学号从小到大排序,毋须区分专业);

  2.新生档案移交清单(附件1,一式两份);

  3.学生登记表(按专业、学号从小到大排序);

  4.学生登记表目录(附件2,一式一份);

  六、新生档案移交时间安排

  本科新生档案归档时间:10月14日至11月5日。请新生辅导员老师与档案馆工作人员预约确定归档时间,归档时务必由新生辅导员带队。


  联系人:陈老师

  联系电话:(0411)82159368


辽宁师范大学档案馆

2024年9月18日

  附件1:本科新生档案移交清单

  附件2:新生登记表目录