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做好2024年度纸质文件材料、照片、实物等档案归档工作的通知

发布时间: 2025-05-26 浏览次数: 作者:

  

各单位、各部门:

  学校档案记录了校党委领导广大教职工履行高校五大职能,开展内部治理的历史进程,是学校师生员工的劳动成果和智慧结晶,具有十分重要的历史价值、凭证价值、情报价值和文化价值。为了确保2024年度形成的档案材料齐全、完整、按时、有序归档,现将相关事宜通知如下:

  一、归档范围

  1.纸质文件材料:2024年1月1日至2024年12月31日形成的,反映归档部门关键业务和主要职能活动,维护学校、师生和校友合法权益的文件材料及需要贯彻执行的市级以上国家机关的文件。具体范围详见《辽宁师范大学纸质文件材料归档范围和保管期限规定》(附件1)。

  2.照片档案:发布在学校校园网的新闻(包括师大要闻和综合新闻)事件相关照片,本单位、本部门重要职能活动照片,应届毕业生合影。具体范围详见《辽宁师范大学照片档案管理办法》(附件2)。

  3.实物档案:学校在历史发展和教育活动以及社会交往中形成的对学校和社会有珍藏价值的物质实体。具体范围详见《辽宁师范大学实物档案管理办法》(附件3)。

  二、归档流程:

  1.收集。对照《辽宁师范大学纸质文件材料归档范围和保管期限》《辽宁师范大学照片档案归档范围》《辽宁师范大学实物档案归档范围》等,将散存在部门领导和具体业务人员手中的应归档的档案材料收集齐全。

  2.整理。对收集的档案材料进行时间、价值鉴定,剔除无需归档的材料,检查归档材料是否齐全完整、文件纸质有无破损、字迹是否耐久、声像载体图像是否清晰、电子文件能否被识别,发现问题,及时处理。

  3.著录。登录综合档案管理系统,著录档案信息,著录项目按照格式要求逐一填写,不要漏项。

  4.线上审核。归档单位领导审核本单位、本部门形成的档案是否应归尽归。档案馆相关业务人员根据归档范围审核各单位档案归档材料是否齐全,检查档案数据录入是否规范正确。

  5.线下审核。线上审核通过后,兼职档案员带实体档案到档案馆进行线下审核,档案馆检查归档材料的规范性、齐全完整性。

  6.打印报表。打印封面、卷内目录、移交目录,填写备考表。

  7.移交。档案移交至档案馆,装订入库。

  三、归档要求及时间

  各单位、各部门请本着“应归尽归”的原则完成2024年度形成的档案的归档,具体要求和归档时间详见附件4、附件5、附件6。


  附件1:《辽宁师范大学纸质文件材料归档范围和保管期限规定》(辽师大校发〔2020〕30号)

  附件2:《辽宁师范大学照片档案管理办法》(辽师大校发〔2020〕29号)

  附件3:《辽宁师范大学实物档案管理办法》(辽师大校发〔2020〕28号)

  附件4:《2024年纸质文件材料归档要求》

  附件5:《2024年照片档案归档要求》

  附件6:《2024年实物档案归档要求》



辽宁师范大学档案馆(校史馆)

2025年5月26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