各单位、各部门:
合同作为记录学校对外交流合作的重要凭据,在保障办学权益、支撑科学决策等方面发挥着不可替代的作用。为确保合同档案应收尽收、规范管理,依据《辽宁师范大学合同管理办法》(辽师大校发〔2025〕91号)及档案工作常态化要求,现启动2025年度合同文件材料的归档工作。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归档范围
《辽宁师范大学合同管理办法》(辽师大校发〔2025〕91号)规定在学校法务办备案的2025年1月1日至2025年12月31日签订的合同(包括补充、变更合同)。
二、归档材料
根据《辽宁师范大学合同管理办法》(辽师大校发〔2025〕91号)附件4《辽宁师范大学合同归档材料明细》,结合我校合同签订工作实际,需归档如下合同材料:
1. 辽宁师范大学合同备案管理登记单(原件并加盖公章);
2. 合同正本(纸质版原件);
3. 合同审批申请(从OA系统下载打印后加盖部门公章);
4. 我方身份证明文件(包括但不限于法人身份证明、法定代表人证明、法定代表人授权委托书等,并在空白处注明“合同归档专用”字样并加盖部门公章);
5. 对方身份证明文件(包括但不限于法人身份证明、法定代表人证明、法定代表人授权委托书等,并在空白处注明“合同归档专用”字样并加盖部门公章);
6. 与合同事项有关的批准文件;
7. 会议记录;
8. 联络信函、传真;
9. 联络数据电文;
10.联络音像资料;
11.合同履行情况;
12. 合同涉诉材料。
上述1-5项为必归材料,6-12项如产生应当一并归档;如有解除合同的情况,合同解除的过程材料和结论材料一并归档;如发生合同纠纷,1-5项、12项为必归材料。
注意以下情况:
1. 合同正本丢失,归档其复印件并加盖部门公章,在合同首页右上角标注“复印件”字样,备考表中说明情况;
2. 网签合同没有纸质版原件,需归档彩印版纸质合同并加盖部门公章,在合同首页右上角标注“复印件”字样,备考表中说明情况。
三、归档时间
2026年6月18日前完成移交。
四、归档流程和要求
1.立卷原则。合同档案按照“一案一卷”的方式立卷归档;
2.领取《备考表》。合同档案整理前电话预约后到档案馆领取;
合同材料排序。将每卷合同档案的卷内文件按上述归档材料的顺序排列;
3.编写页号。按要求排列后,用黑色水性笔或打号器在每页的右下角编写页号,编号时注意反正页有字和图表的页面都需编号,空白页不编号;卷内的编号为大流水,例如1,2,3……末页;
4.合同著录。将合同文件信息逐卷逐件著录到档案信息管理系统;
打印目录,填写《备考表》。在档案信息管理系统中打印《卷内文件目录》,《备考表》上经办人、审核人手写签字,并填写审核日期,本卷合同有特殊说明情况一并在《备考表》上记录(必归项没归档必须注明);
5.立卷。每个案卷前加《卷内文件目录》,后附《备考表》,用夹子夹好,避免散落、混淆。
6.材料审核。移交时档案馆工作人员现场就档案材料齐全、完整、有效、有序,档案著录信息与实体档案信息一致等方面对合同材料进行审核,如不合格需重新修改、整理。
五、归档手续
在档案信息管理系统中打印《合同档案移交目录》,手写签字,填写日期,加盖公章,一式两份,和档案一并归档。
六、联系方式
联系人:周老师;
联系电话:82159075。