各单位、各部门:
为深入推进我校档案工作规范化、制度化,确保2025年度形成的各类档案材料及时、完整归档,现就本年度纸质文件材料、照片、实物等档案归档工作具体事宜通知如下:
一、纸质文件材料
归档范围:2025年1月1日至12月31日期间形成的,反映本单位关键业务和主要职能活动、维护学校及师生校友合法权益的文件材料,以及需贯彻执行的市级以上国家机关文件。(详见附件1)
归档时间:2026年6月30日前(请提前与具体业务人员预约)。
联系方式:
文书档案:徐老师82158421
教学档案:郝老师82156770
出版档案:周老师82159075
基建档案:李老师82158421
二、照片档案
归档范围:
1.发布在校园网(师大要闻、校内快讯)的事件相关照片;
2.本单位、本部门重要职能活动照片;
3.学院应届毕业生合影、毕业典礼、学位授予仪式及迎新晚会照片。(详见附件2)
归档时间及要求:
1.应届毕业生合影:毕业年级辅导员负责归档,请于6月18日毕业生离校前,将学院实体照片移交至档案馆102室,电子版同步发送至邮箱:lsdag@lnnu.edu.cn。
2.其它照片:兼职档案员负责归档,2025年度照片,最迟在2026年6月30日前完成在线及离线归档;2026年度照片随拍随归(照片形成之日起一周内完成在线归档);
联系方式:李老师82159619。
三、实物档案
归档范围:学校在历史发展、教育活动及社会交往中形成的,对学校和社会具有珍藏价值的物质实体。(详见附件3)
归档时间:2026年6月30日前。
联系方式:王老师82156772。
四、工作要求
请各单位、各部门高度重视,明确专人负责,确保归档材料的准确性、真实性和完整性,坚决做到“应归尽归、应收尽收”,按时高质量完成本年度归档工作。
辽宁师范大学档案馆(校史馆、校史研究中心)
2026年5月8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