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做好2026届毕业生档案归档工作的通知

发布时间: 2026-06-10 浏览次数: 作者:

  

各人才培养单位:

  学生档案是学生在校期间形成的记录学生个人经历、政治思想、专业能力、日常表现等内容的文字材料,是干部人事档案的重要组成部分,是用人单位全面了解和选拔使用人才的重要依据。为保证毕业生档案齐全完整和及时转递,请各人才培养单位按照如下要求及时、准确、有序地完成2026届毕业生档案归档工作。

  一、责任人

  毕业生档案归档工作由毕业年级本科生辅导员、研究生辅导员、组织员负责。

  二、工作任务

  各人才培养单位归档前请做好如下几方面工作:

  1.准备好应装档案材料。

  本科毕业生归档材料:

  (1)高等学校毕业生登记表;

  (2)学士学位申请表;

  (3)本科生毕业成绩单;

  (4)高等学校毕业生档案转递单;

  (5)本科毕业生档案材料目录;

  (6)党组织关系材料;

  (7)奖励材料;

  (8)教师资格认定申请表。

  其中前5项为必材料,其余材料有则一并装入。

  硕士毕业生归档材料:

  (1)毕业研究生登记表;

  (2)硕士学位申请书;

  (3)硕士生毕业成绩单;

  (4)高等学校毕业生档案转递单;

  (5)硕士毕业生档案材料目录;

  (6)党组织关系材料;

  (7)奖励材料;

  (8)教师资格认定申请表。

  其中前5项为必材料,其余材料有则一并装入。

  博士毕业生归档材料:

  (1)毕业研究生登记表;

  (2)申请博士学位资格审核表;

  (3)授予博士学位审批表;

  (4)博士生毕业成绩单;

  (5)高等学校毕业生档案转递单;

  (6)博士毕业生档案材料目录;

  (7)党组织关系材料;

  (8)奖励材料;

  (9)教师资格认定申请表。

  其中前6项为必材料,其余材料有则一并装入。

  2.本科、硕士、博士毕业生档案材料目录见附件,填写学生信息后依据毕业生档案归档情况在对应表内材料上打√,党组织关系材料依据其发展阶段在对应阶段打√。

  3.毕业生档案材料目录、高等学校毕业生档案转递单由培养单位负责打印后加盖培养单位行政公章。

  4.将装档材料按照人头分开,每人一卷整理后,按照学号顺序从小到大排列(毋须区分专业)。

  5.培养周期已满的结业学生材料装档工作随同毕业生同时进行,须在结业学生的档案材料目录上备注“结业”。

  三、工作流程

  1.做好归档前的准备;

  2.查看归档时间安排;

  3.按时到档案馆归档;

  4.档案材料经检查合格,分装档案;

  5.密封档案袋;

  6.按毕业去向登记信息将学生档案重新分类后排序、整理后装入邮寄包装。

  四、时间安排

  为保证毕业生档案归档工作有序顺利完成,请各人才培养单位务必严格遵守下表时间安排,按时到档案馆归档,各学院本科生和研究生档案材料同时归档

                毕业生装档时间安排

序号

单位

日期

时间

1

地理科学学院

6月22日

8:30

2

海洋可持续发展研究院

9:00

3

心理与脑科学研究院

9:30

4

物理与电子技术学院

14:00

5

化学化工学院

14:30

6

国际商学院

6月23日

8:30

7

体育学院

9:00

8

国际教育学院

10:00

9

外国语学院

14:00

10

音乐学院

14:30

11

教育学院

6月24日

8:30

12

心理学院

9:00

13

数学学院

14:00

14

美术学院

14:30

15

文学院

6月25日

8:30

16

马克思主义学院

9:00

17

计算机与人工智能学院

14:00

18

影视艺术学院

14:30

19

生命科学学院

6月26日

8:30

20

管理学院

9:00

21

法政学院

14:00

22

历史文化学院

14:30


  五、注意事项

  1.档案材料中的个人签字、日期、印章务必完整。

  2.各培养单位到档案馆归档时务必由毕业年级辅导员带队。

  3.分装档案材料务必避免学号相连、同名同姓、姓名读音相同或接近同学档案材料错装。

  4.负责毕业生档案材料整理、归档的人员必须严格执行国家有关档案管理的规定,在毕业生档案材料整理、归档过程中,未经主管部门同意,不得擅自抽取毕业生档案材料或添加无关材料。

  六、联系方式

  地址:黄河路校区北院崇文路档案馆(校史馆)楼。

  学生档案室(学生人事档案)咨询电话:(0411)82159368。

  综合档案室(毕业生成绩、学位、学历等)咨询电话:(0411)82158421。

  档案馆官方网站网址:http://dag.lnnu.edu.cn(可于此网站查询毕业生档案去向)。

  毕业生合影请归档时一并移交,纸质版送至102,电子版发送邮箱lsdag@lnnu.edu.cn,联系电话:(0411)82159619。

  七、毕业生档案去向查询方式

  登录档案馆官方网站→点击“快速通道”→点击“去向查询”。

  也可扫描网站漂浮“毕业生档案去向查询”二位码查询毕业生档案去向。

  档案馆微信公众平台:辽宁师范大学档案馆校史馆(可于此公众号查询毕业生档案去向、提交学籍证明需求)。

  查询方式:微信公众号首页→档案服务→档案去向查询。

  2026届毕业生档案去向数据预计于7月初开放。


辽宁师范大学档案馆(校史馆、校史研究中心)

2026年6月10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