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2026级本科新生档案和学生登记表归档工作的通知

发布时间: 2026-10-14 浏览次数: 作者:

  

各学院:

  学生档案是在学生培养和管理活动中形成的,反映学生个人经历、德才能绩、学习和工作表现,以学生个人为单位集中保存的历史记录材料。按照《辽宁师范大学学生档案管理办法》规定,新生资格审查通过,完成学籍注册后,学生档案需移交档案馆集中统一保管。为确保新生档案完整、规范移交入馆,现就相关事宜安排如下:

  一、归档工作负责人:

  各学院2026级本科新生辅导员。

  二、归档材料

  1.学生登记表;

  2.高中、高考档案(高考报名表、高中毕业生登记表、其他学籍材料);

  3.团组织材料(入团志愿书);

  4.正式党员材料(入党志愿书、入党申请书、转正申请书、入党积极分子考察表、预备党员考察表)。

  三、新生档案整理和归档要求

  1.将高中、高考档案从原档案袋中取出,平整展开后装入新生档案袋内,原档案袋毋须装入档案;

  生源地为山东、山西、江苏、江西、天津、湖南、广西的学生通常没有纸质高考、高中档案,需在招生录取系统中统一打印,并加盖本科招生与就业处公章,装入新生档案。上述诸省的学生如有素质手册等材料,需一并装入档案。(注:打印的录取信息表不算学生的高中材料,上述各地新生的《本科生档案材料目录》(附件3)需注明缺档情况:某地无高中纸质档案)

  2.团组织材料,请将入团志愿书从信封中取出后平整展开,将入团申请书夹在入团志愿书中,团员档案空袋毋须装入档案。

  3.缺少高考、高中档案、团组织材料的学生档案,学生可回生源地教育局(或高考招生办、考试院)查找档案原件,如果查找无果,学生需要提供档案缺失的书面说明,一并归档。缺少入团志愿书,可在团中央智慧团建系统下载打印,在纸质版复制件上注明材料来源,同时加盖学院团组织公章,一并归档。

  档案材料缺失可能对学生毕业后报考公务员、事业单位等就业升学造成影响。

  4.团员证、高中毕业证、各类获奖证书原件、录取通知书、高中生素质手册(无纸质高考材料的地区除外)等材料不要装入档案,可返还学生本人。

  5.按照《关于做好2025年高校毕业生档案信息化和档案转递工作的通知》(辽人社函〔2025〕83号)文件要求,须依据学生档案情况填写《本科生档案材料目录》(附件3),填写、勾选相关内容后加盖培养单位行政公章后装入对应学生档案中。档案内无《本科生档案材料目录》学生毕业后收档单位可能拒收档案。

  6.将印有学生基本信息的纸签粘贴到档案袋正面“贴条码处”或“信息贴纸”位置。

  7.装档时切勿张冠李戴。

  8.填写《本科新生档案移交清单》(附件1)并加盖学院行政公章,移交清单随新生档案一并归档。

  四、学生登记表的归档要求

  1.学生登记表一式两份,一份装入学生档案(彩色照片版);另一份按专业、学号顺序排列好,在移交新生档案时一并存档。

  2.学生登记表需加盖学院公章。如在填写学生登记表过程中出现涂改情况,需在涂改处加盖学院公章(涂改处不加盖公章可能影响政审,请务必重视)。

  3.填写《新生登记表目录》(附件2),一式一份。

  4.学生登记表、新生登记表目录需为原件,不得将复印件归档。

  五、新生档案归档时需要移交的材料

  1.新生档案(按学号从小到大排序,毋须区分专业);

  2.本科新生档案移交清单(附件1,一式两份);

  3.学生登记表(先按专业、再按学号从小到大排序);

  4.新生登记表目录(附件2,一式一份,随学生登记表一同移交);

  5.本科生档案材料目录(附件3,每人一份,装入对应学生档案)。

  六、新生档案耗材领取与移交时间

  请2026级本科新生辅导员老师于10月22日前至档案馆领取新生档案袋及信息贴纸。

  本科新生档案归档时间:10月26日至11月16日。请新生辅导员老师与档案馆工作人员预约确定归档时间,归档时务必由新生辅导员带队。


  联系人:陈老师

  联系电话:(0411)82159368


档案馆(校史馆、校史研究中心)

2026年10月14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