档案馆集中学习《干部人事档案工作条例》

发布时间: 2019-04-26 浏览次数: 作者:

  

  4月26日,档案馆召开学习研讨会,集中学习《干部人事档案工作条例》(以下简称《条例》),副校长苑晓杰参会。

  学习由馆长宁燕子主持,对1991年版《干部档案工作条例》及2018版《条例》进行了逐一比对及解读。与《干部档案工作条例》相比,《条例》主要在以下几个方面作了调整和完善。一是增加干部人事档案工作的定位、指导思想和基本原则以及条例的适用范围,增加干部人事档案内容的建设及分工,增加干部人事档案的信息化建设要求,增加干部人事档案利用的条件以及利用服务的要求,增加干部人事档案审核内容及审后处理;二是精简整合《干部档案工作条例》中日常管理的具体内容;三是强化干部人事档案工作纪律和监督要求,强化责任担当;四是删减了《干部档案工作条例》的2个附件。

  档案馆全体人员结合工作实际,针对《条例》,提出自己的心得体会,加强对人事档案重要性的理解和认识,并以《条例》精神指导工作。

  苑晓杰副校长强调指出,新条例的颁布是全面贯彻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和党的十九大精神,坚持党要管党、全面从严治党,对干部人事档案工作的体制机制、内容建设、日常管理、利用审核、纪律监督等加以规范完善,是新时代干部人事档案工作的基本遵循。作为档案业务部门,全馆人员一要深入系统学习《条例》,提高政治站位,充分认识干部人事档案的重大意义,进一步增强档案工作的责任意识。二要深刻领会干部人事档案工作的内涵,做实做细干部人事档案日常管理。三要不断提升档案管理科学化、制度化、规范化,加快推进档案管理信息化建设。四要坚持原则,严守“十一禁止”的红线,不断优化服务流程,为全校教职员工及相关部处提供更优质服务。