档案馆召开业务学习会

发布时间: 2016-01-05 浏览次数: 作者:

  

1月4日下午,档案馆召开会议,学习《干部人事档案造假问题处理办法(试行)》文件精神,会议由档案馆馆长宁燕子主持,档案馆全体工作人员参会。

对《干部人事档案造假问题处理办法(试行)》文件逐条阅读学习后,宁馆长强调,第一,要严格执行《中华人民共和国档案法》及其实施办法、《干部人事档案造假问题处理办法(试行)》等相关法律法规,坚决杜绝篡改、伪造、抽取、撤换、添加、销毁任何档案材料等违法行为的发生;第二,要严格按照《辽宁师范大学档案利用制度》和工作流程提供档案的利用服务及档案转递;第三,出具各类证明要严格以档案原始材料为依据;第四,《干部人事档案造假问题处理办法(试行)》文件精神同样适用于综合档案和学生档案的管理。

会议还对《辽宁师范大学档案利用制度(征求意见稿)》进行了学习和讨论,对不当之处进行了调整。