档案馆关于70周年校庆专题档案的收集归档通知

发布时间: 2021-09-27 浏览次数: 作者:

  

各单位、各部门及师生:

    辽宁师范大学建校70周年,这是学校发展历史上的重要里程碑。70华诞之际,学校举办了内容丰富的校庆活动,此次校庆活动全面总结了我校70年的办学经验,充分展示了建校70年的辉煌成就,沉淀和弘扬了师大文化。在校庆活动过程中,形成了宝贵的文字材料、声像资料和实物,凝聚着全校各单位、各部门及师生的智慧与心血,以及校友们对母校的热爱与情谊,它们完整记录了70周年校庆的珍贵时刻。收集和保管校庆专题档案对丰富档案馆藏资源、记录学校重要历史以及对举办大型庆典活动有着重要的借鉴和参考价值,请全校涉及单位、部门与个人高度重视,切实做好校庆相关资料的收集与归档工作。现将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收集范围

    (一)文字材料(纸质或电子版)

    1.与校庆各类活动相关的文件材料,如决定、通知、公告、简报等;

    2.校庆活动的庆典方案、会议议程、主持词、领导和代表发言词等;

    3. 参会嘉宾名单等;

    4. 校庆期间举办的各类线上线下庆典活动的相关新闻、媒体的宣传报道材料;

    5. 校庆圆满结束后的各类总结材料;

    (二)声像资料

    1.来宾及校友出席、参加校庆活动的照片、视频等;

    2. 云校庆期间领导、兄弟院校、国外友好学校、师生、校友录制的贺词、祝福音频视频;

    3. 实况直播、云演出、云展览、云游园、云展馆等相关视频;

    4.校庆期间学校及各单位、各部门制作、录制的其它声像制品,如宣传片、庆典活动视频等;

    5. 各单位、各部门、各协会、各团体在校庆主题门前举办活动的照片、视频等;

    6. 师生个人拍摄的校庆活动照片、短视频等;

    (三)实物

    1.贺电、贺信、题词、书画作品等;

    2. 参会嘉宾签到册等;

    3.各学院有关校庆活动的校友名册、图册等;

    4.各方捐赠给学校的有保存价值的物品、礼品等;

    5.校庆期间制作的与校庆各类活动相关的印刷品,如邀请函、海报、明信片、活动指南、宣传画册等;

    6.校庆期间发放的相关纪念礼品,如徽章、证件、证书、旗帜、口罩、餐券、纪念品等;

    (四)其他具有保存价值的各种载体材料。

    二、归档要求

    1.材料收集齐全完整,档案内容真实客观,数据信息准确详实,声像资料清晰可读(各学院已移交到校史馆的宣传视频不需重复移交);

    2.所有纸质文字材料均应为原件,非复印件;电子文件、照片、音频视频及实物移交时,需同时附相关说明,以简要的文字说明命名(时间+人物+事件);实物档案移交时请同样附上简要的文字介绍;

    3. 同一内容的纸质材料和电子材料不需重复归档,有重要价值且加盖公章的应当归档纸质材料;

    4. 完整填写移交清单及目录(见附件),一式两份;

    5. 移交方式:

    (1)电子文件、照片、音频视频可发送到邮箱:lsdag@lnnu.edu.cn,或刻录光盘、移动硬盘直接送交档案馆。线上移交时,邮件名称以“校庆档案—移交部门(或个人名字)—移交时间”命名,所有电子文件、音频视频均需按上述要求建文件夹、命名,同时附移交清单及目录;

    (2)纸质文件、实物等其它载体档案直接送交档案馆。持移交清单及目录归档;

    6.移交截止时间均为:2021年10月15日,材料和手续需齐全完整;

    7.联系人:周晓芸;联系电话:82159075;咨询QQ群:辽师兰台群(110879636);电子邮箱:lsdag@lnnu.edu.cn。

    附件:移交清单及目录.docx

档案馆

2021年9月27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