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2025级研究生新生档案归档工作的通知

发布时间: 2025-10-09 浏览次数: 作者:

  

各培养单位:

  学生档案是在学生培养和管理活动中形成的,反映学生个人经历、德才能绩、学习和工作表现,以学生个人为单位集中保存的历史记录材料。按照《辽宁师范大学学生档案管理办法》规定,新生资格审查通过,完成学籍注册后,学生档案需移交档案馆集中统一保管。为确保新生档案完整、规范移交入馆,现就相关事宜安排如下:

  一、归档工作负责人

  各培养单位新生辅导员及组织员。

  二、必归档案材料

  (一)硕士研究生

  1.辽宁师范大学硕士研究生报考(录取)登记表、入学登记表

  2.此前各学段形成的档案材料(详情参考附件3)

  3.党、团组织关系材料(入团志愿书、入团申请书;入党志愿书、入党申请书、转正申请书、入党积极分子考察表、预备党员考察表)

  (二)博士研究生

  1.辽宁师范大学或博士研究生报考(录取)登记表、入学登记表、专家推荐信(书)。

  2.此前各学段形成的档案材料(详情参考附件4)

  3.党、团组织关系材料(入团志愿书、入团申请书;入党志愿书、入党申请书、转正申请书、入党积极分子考察表、预备党员考察表)

  非全日制及定向委培研究生仅需装入对应培养层次第一项材料。

  三、新生档案整理要求

  (一)取出材料并装袋

  请将此前各学段或工作经历的档案材料从原档案袋中取出,平整展开后装入新生档案袋内。原档案袋及档案材料里的其他档案袋一律剔除,不装入研究生档案袋中。

  (二)必备材料应当齐全

  学生档案内如缺高考档案、党团组织材料、本科生时期某些材料等,由学生本人写出书面说明,注明材料缺失原因,签名后暂归入档案袋中。并请督促学生尽快将所缺材料补齐,及时装入档案袋内,档案材料缺失可能对学生签约工作、政治审查等造成影响(详情参考附件3、4,若学生政治面貌为群众故无团组织关系材料,某阶段学历为自学考试、函授、电教、专升本等教育形式须在附件“备注”一栏中写明)。

  (三)剔除各类证书

   团员证、各阶段学历毕业证、各类获奖证书原件、录取通知书等材料不装入档案,可剔除后返还给本人。

  (四)党组织材料整理

  新生档案中如有党员、预备党员或积极分子的材料,其中正式党员材料需各学院组织员审核无问题后,随档移交到档案馆;预备党员和积极分子档案材料由各学院组织员取出自行保存,同时填写《党员组织档案借出凭证》(附件2)加盖学院党组织印章存入学生档案,待发展为正式党员后,再将正式党员材料移交到档案馆,并把《党员组织档案借出凭证》从袋中剔除。

  (五)填写研究生档案材料目录

  按照《关于做好2025年高校毕业生档案信息化和档案转递工作的通知》(辽人社函〔2025〕83号)要求,须依据学生档案情况如实填写、勾选《硕士(博士)研究生档案材料目录》相关内容,加盖培养单位行政公章后装入对应学生档案中。如无《硕士(博士)研究生档案材料目录》学生毕业生后收档单位可能拒收档案。

  (六)装档时切勿张冠李戴。

  、研究生入学登记表归档

  (一)入学登记表每位学生共填写3份。一份装入学生档案;一份按专业-学号顺序排列好,单独立卷后移交研究生院;一份由学院自行保管。

  入学登记表照片粘贴要求:装入档案中的粘贴在照片处;移交研究生院的按学号顺序顺时针依次粘贴在四角。

  提请注意:为了确保照片在较长一段时间内不从学生登记表上脱落,需用胶水粘贴照片,不宜使用双面胶或胶棒等粘贴。

  (二)填写学生登记表目录。

  (三)学生登记表、学生登记表目录不得使用复印件。

  归档移交材料详情

  (一)新生档案(按学号从小到大排序,不用分专业,只按照学号排序)

  (二)新生档案移交清单(附件1,一式两份)

  (三)硕士(博士)研究生档案材料目录(附件3、4,一档一份)

  提请注意:全日制和非全日制、定向委培学生档案都需移交;博士与硕士移交清单分开登记,全日制学生排序在前,非全日制排序在后。非全日制或定向委培等培养形式,需在表格备注中写明。

  六、新生档案及装档耗材领取时间

  各学院到档案馆移交档案时务必由新生辅导员带队,于10月9日至17日间前往档案馆领取研究生新生档案及装档耗材。

  七、归档时间

  10月31日至11月28日。

  联系人及电话

  联系人:陈老师

  联系电话:82159368


  附件1:新生档案移交清单

  附件2:党员组织档案借出凭证

  附件3:辽宁师范大学硕士生档案材料目录

  附件4:辽宁师范大学博士生档案材料目录